关于2013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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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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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校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我校校部研究生的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3156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13161号)文件精神,将我校校部研究生2013年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学生范围:学籍在我校校部院系的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的研究生。已毕业离校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参评。
二、参评条件: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
三、参评层次:依据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条件按学籍归属单位进行自由申报
(二)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推荐后选人
(三)成立校部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的推荐后选人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初审结果。
(四)公示:初审结果在我校范围内公示5天。
(五)报学生处审定。
五、名额分配方案:
具有独立学籍管理权限的院系,每个院系可以推荐博士生1名,硕士生2名作为国家奖学金侯选人。
六、时间安排:
请申报的同学在112714:00前将申请表发到胡老师信箱(xyh@ucas.ac.cn,邮件主题和附件:申请表-姓名),学院于125日之前,将推荐后选人名单、学生填写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七、书面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300字之间。“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二)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在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及学术成果,需要导师签字确认后一并报送。
八、后续工作
校部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择期召开评审会。评审结果确定后,办公室将通知院系及学生进行网上填报,由院系网上审查确认后进行提交,并生成打印《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填写相关信息后,院系盖章报我办公室。由我办公室统一上报学生处。
根据学生处要求,系统上报时须要填写推荐学生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帐号,请反复核实,确保无误。
  
 
  
  
   
   
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